自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集体学习后,“区块链”在市场中急速升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区块链”≠“虚拟货币”,而以此为标的的衍生品更是风险难估。日前,香港证监会再次对投资者的相关投资发出警告。
香港证监会发公告警告虚拟资产期货风险
11月6日,香港证监会发出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告诫投资者注意在香港购买虚拟资产(例如比特币)期货合约的相关风险。
港监会表示,虽然虚拟资产期货合约各具不同的条款和特点,但普遍允许投资者就相关虚拟资产在某个未来日期的价格进行投机活动的工具。由于这些期货合约大部分都不受监管及高度杠杆化,所以被认为具有极高的风险。
那么,具体来看,虚拟资产期货到底有什么风险呢?
港监会指出,一是虚拟资产期货合约下的虚拟资产价格极端波动。由于相关虚拟资产难以估值,因此为投资者在对虚拟资产期货合约进行可靠估值方面带来重大挑战。
二是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高度杠杆化性质,会令投资者所面对的风险倍增。三是,这些产品的复杂性和固有风险可能会令一般投资者难以理解。
对于上述的虚拟资产期货,香港证监会也阐明了自己的监管范围和权利。在同日发布的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立场书中,香港证监会表示,并无权向仅买卖非证券型虚拟资产或代币的平台发牌或对其作出监管。由于此类虚拟资产并不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证券”或“期货合约”,故此由这些平台所经营的业务并不构成该条例下的“受规管业务”。在现行的监管框架下,只有向客户提供证券型虚拟资产或代币交易服务的平台,才属于证监会的监管范围。
以区块链为标的的衍生品风险难估,香港证监会对此发布公告警告风险。